带母上学研究生杨元元资料介绍(最终选择在宿舍自杀)

  “杨元元,你别太过分了,哪有带着妈妈在宿舍住的。”

带母上学研究生杨元元资料介绍

  “就是。”“就是,真是麻烦。”

  自从杨元元的妈妈望瑞玲住进杨元元的大学宿舍之后,这样的争吵声每天都要出现一次。

  杨元元也明白自己带着妈妈在宿舍是不对的,可是妈妈无处可去,她又没有能力让妈妈住到别的地方。

  妈妈每日的唠叨,舍友每日的嫌弃,再加上现实的压力,这些都压得这个姑娘要喘不上气。在这样的环境下,杨元元的心理不可避免出现了问题,最后心存死念,自缢身亡了。

  无法摆脱枷锁

  1998年,杨元元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武汉大学的经济学专业。

  其实最初杨元元心仪的专业是法律系,但是她的妈妈认为经济学的就业前景更好,于是在杨元元不知情的情况下,就将她的志愿修改了。

  要知道杨元元的妈妈望瑞玲也并没有什么文化,可是她在家中一直是说一不二,又有那种“望子成龙、望女成凤”的想法,所以她一直习惯给女儿做决定。

  杨元元无从选择,只能听从妈妈的说法。不过在杨元元的心中,其实还有一个不可为人说道的目的。她希望自己可以快点离开家里,摆脱掉母亲的控制,摆脱掉身上的枷锁。

  杨元元,于1979年出生在湖北宜昌一个村子里。她的父亲之所以给她起这个名字,就是希望她以后能有大出息,能赚很多钱。

  其实杨元元的家里很贫困,因为她后面还有一个弟弟的原因,在家中不是很受重视。杨元元的父亲是一位大学生,在我国60年代的时候,也算是在村子里稀罕的存在了。

  原本家中还是攒下了一些积蓄的,但就在杨元元的弟弟出生的那一年,她的父亲被查出了肝病。

  从此之后,家中一直为着父亲的疾病奔走着。即便最后把家中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,也没有留住杨元元父亲的生命。

  在杨元元的父亲去世之后,望瑞玲为了养活两个孩子,只好找到一个厂子的工作,但是一个女人要养着两个孩子上学,并不是那么简单的。

  望瑞玲像是要将自己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杨元元的身上,她每日都会叮嘱杨元元好好读书,一定要考出个好成绩,将来有了大出息要报答自己。

  杨元元一方面明白母亲的艰辛,另一方面也是不敢去反驳母亲,所以一直在望瑞玲的压迫式教育下生存。

  考上大学后的杨元元即便需要自己打工赚生活费,也还是觉得很开心,因为身边没有了母亲的唠叨。但是事情哪会那么简单,在杨元元上大三的时候,望瑞玲找来了。

  2000年的一天,杨元元刚刚做完兼职回到学校,却在宿舍门口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。“妈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杨元元走近确认之后,对着望瑞玲说。

  望瑞玲看到女儿,立马把自己的遭遇说了出来。这一年杨元元的弟弟也考上了大学,家中原本只留下望瑞玲一人。

  可是望瑞玲工作的工厂突然要搬迁,而且之后还不管住宿。望瑞玲觉得自己掏住宿费不划算,就直接辞去了这份工作,来到武汉找女儿了。

  杨元元对于母亲的决定从来不敢说什么,当时又已经是晚上了,就带着母亲进了自己的宿舍。起初宿舍成员看到杨元元的母亲,在了解到一些事情之后,也就没有什么说什么。

  可是望瑞玲这个人在家里做主做惯了,动不动就对着其他舍友说教,让那些舍友们都很是恼火。

  杨元元站在中间,受着父母与舍友的指责,只能沉默。但是望瑞玲的做法已经影响到了这一个宿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。

  最后学校得知此事,为杨元元和望瑞玲提供了一间宿舍,终于让一切风波停止了。

  在杨元元看来,母亲总算可以消停了,但是她想不到的是,正是这次学习的做法,让自己母亲在之后变得变本加厉。

  望瑞玲从去到杨元元的学校之后,就不再挣钱。杨元元上大学的学费是通过助学贷款获得的,她只能靠着每日兼职工作来还助学贷款。

带母上学研究生杨元元资料介绍

  望瑞玲从不知心疼杨元元,因为还不上助学贷款,杨元元在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拿不到手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那个时候杨元元已经拿到了北大法学院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,但是因为一年学费就要三万多,实在是负担不起,最后只能放弃了。

  后来杨元元花了5年的时间,才将助学贷款还齐,才终于拿到自己的毕业证与学位证。

  为什么杨元元过得这么难呢?因为她不仅要还助学贷款,还要负责母亲和弟弟的生活,按时给弟弟生活费。

  原本杨元元对于自己的未来是抱有幻想的,她想学的是法律专业,但是因为母亲总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她的身上,所以她一直都没有实现过。

  终于走向灭亡

  杨元元身为名校大学毕业的大学生,其实身边并不缺少机会,只是有这样一个“管得多”的母亲,她受到了很多的限制。

  原本杨元元考上了家乡和广西两个地方的公务员,但是望瑞玲却都不同意。因为在望瑞玲看来,既然都是名校毕业生了,就得留在大城市工作。

  之后杨元元又有一个去西北大学工作的机会,给出的薪资待遇都很好。但只有一点就是要提前去面试一下,这个要求算是捅了马蜂窝了。

  望瑞玲怎么可能会让杨元元去做不确定结果的事情呢,她表示西北太远了,路上没准就被拐卖了。因此最后杨元元放弃了这次机会。

  杨元元这时其实已经迷茫了,对未来的一切都感到迷茫。好在她得到了一个消息,自己的弟弟考上了北大的博士。

  杨元元想着母亲从小就说让自己好好读书,自己再继续读书考研,她应该不会拒绝了吧。她不肯定地与望瑞玲说了自己的想法,望瑞玲同意了,杨元元顿时喜出望外。

  接下来的时间里,杨元元开始备考研究生,在2009年考上了上海海事大学的法学院。

  是的,杨元元总算实现了自己的梦想,学习了法律。而之所以这一次望瑞玲没有拒绝的原因,竟是因为望瑞玲喜欢上海,向往上海。

  在望瑞玲的心中,一直都是向往上海这座繁华的都市,所以只要能去上海,就不再管女儿要报考什么专业了。

  另外一个原因就比较黑暗了。因为只要杨元元能够考上研究生,她就可以继续跟着杨元元住宿舍。

  可是这次望瑞玲的如意算盘算是打空了,上海海事大学不同意杨元元带着家属住在宿舍。

  无可奈何之下,杨元元只好带着望瑞玲在附近找房子。可想而知在上海这个城市,想找到一个价格便宜的房子是多么难。

  最后还是一位大学老师,实在不忍心就帮着找到了一间毛坯房。这间房子一个月的租金是450元。

  杨元元的身上其实已经没有多少钱了,而这个房子又被告知还要等两天才能入住,这就意味着杨元元要给望瑞玲找个临时住的地方。

  打听到宾馆一天晚上就要130元,望瑞玲就开口拒绝了。最后选择在学校里的电影室里待一晚上,杨元元只好陪着母亲。

  到了深夜,感受到夜晚的寒冷,杨元元的思绪无比清晰。

  她明白当初自己有可以摆脱母亲的机会,但是没有珍惜,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她将要一直带着母亲生活。也许即便是结婚,母亲也还是会跟着她。

  回顾自己这二十多年的生活,母亲就像是一座大山压着自己喘不过气来。

  原本自己是武汉大学的大学生,毕业后应该有很好的前程,可是就在身边的同学都找到好的工作时,自己却还为了助学贷款而努力赚钱。

  如果母亲不阻挠自己的想法的话,自己就会成为一名律师,或许还能够成为工作稳定的公务员,但是这一切却都因为母亲,什么都没了。

带母上学研究生杨元元资料介绍

  杨元元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又会面临什么,是否生活还会和以前一样呢?

  每日除了上课就是打工赚钱,那么毕业之后呢?是不是在自己有了好的机会时,母亲又会阻挠自己?

  其实杨元元的心中早有答案,20多年来的生活,她早已习惯不去反驳母亲,一切听从母亲的意见。但是这一刻,她想她应该是累了,不想再继续坚持了。

  2009年11月25日这天,杨元元从租的房子里离开去学校。可是直到第二日她也没有回来,望瑞玲只好找到学校,当校方找到杨元元的宿舍时,也被震惊了。

  只见杨元元已经自缢在宿舍卫生间里,她用毛巾和枕巾挂在水龙头上,然后自己蹲在那里自杀了。

  看到这一幕,大家都无法想象这个姑娘该是多么地绝望,才会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
  杨元元死在了自己30岁的这一年,她的未来原本该是和自己的弟弟一样的美好,却因为望瑞玲的控制,最后选择放弃生命。

  望瑞玲也许从未认识过自己的错误,在杨元元死后,她还向学校索要35万元赔偿,但是学校其实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
  不过最后校方仍旧赔偿杨元元的家属16万元。

  对于此案,有网友说其实望瑞玲不过是难以忍受孩子长大后,“抛弃”自己的感觉。她变态地想要永远控制杨元元。

  可是如何望瑞玲像对待自己儿子一样,去对待杨元元,是不是杨元元就会有完全不同的结局呢?

  以案释法

  一、杨元元在学校去世,学校是否有法律责任?

  学生在学校不幸去世,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。首先若是学校失职、管理不当的原因而造成学生去世,学校需承担责任,否则则不需承担责任。

  据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八条指出,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,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。

  显然,本案件中的相关当事人是杨元元的母亲望瑞玲,望瑞玲对杨元元近乎变态的控制,已经让其心理产生问题,这些与学校无关。

  另外,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第十二条还规定:

  学生若存在心理疾病、特定疾病,或者是特殊体质,在学校不知道的情况下造成学生自杀或自伤的事故,学校不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
  只不过杨元元事件发生后,校方仍给予了杨元元家属16万元的赔偿。

  二、望瑞玲的行为该如何被定性?

  人身自由权是宪法所赋予的权利,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,就算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不能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: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  此案中望瑞玲剥夺自己亲生女儿杨元元的人身自由,不顾学校规定,也要与女儿绑在一起,住在宿舍里。

  望瑞玲甚至一直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杨元元的身上,在杨元元上大学之后,就再未履行过抚养义务。

  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: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抚养费的权利。

  杨元元上大学的时候已经成年,后来望瑞玲去找杨元元生活,花的费用也都是杨元元打工赚来的,那时的杨元元过得真是苦不堪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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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即便是这样,在法律层面上,杨元元也是有义务赡养望瑞玲的。最后祝愿全天下的家庭都能够美满幸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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