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苏州杀降”事件当事人为李鸿章领导的淮军,决策人李鸿章,不接受其他说法。
1863年12月8日李鸿章设宴诱郜永宽等八人,后杀之,淮军即入城剿杀苏州城内太平军。后约计二万余人(应含太平军内讧在5.6日被杀谭绍光部)。该杀降事件之所以发生,我个人认为原因如下:
1.诱因…郜永宽等挟实力要价过高,有暂降缓兵之嫌,存复叛可能;
2.主因军事…淮军围攻苏州军队各营(含戈登洋枪队)总数不足四万,而城内太平军人数有近三万,因郜永宽等已表现出要挟.高要价.不诚心投降(李等人判断)之状,李鸿章担心接纳后无实力掌控,为免后患后乱,遂决定杀降;
3.次因政治…当时曾.左.李三大集团,淮军成军时间短,军队成纷杂,实力最弱。淮军及李的实力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抱团取暖,若埋下以后祸起萧蔷的种子,后果李将身败名裂。上下默契,当时从黄河流域.长江流域至两广兵祸连绵.久战不绝,朝廷上下均望早日平定战乱,不希望久拖不绝,所以,只要有利于早日平定天下,采取任何手段都认为可行。
因为上面原因,“苏州杀降”不可避免。为本人一家之言,望友友们相互探讨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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